发布日期:2016-07-07
各位在职、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:
根据学校《关于集中办理车辆录入信息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教职工车辆信息予以统计,请各位老师按有关要求于8月10日前填写车辆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:wllzhy@sdu.edu.cn,并将附相关信息和证明的复印件送知新楼C712房间(7月12日-8月10日期间送值班人员处),过期学院不再统一办理。
说明:行驶证非教职工本人的,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。
学院办公室
2016.7.7